89.9.30 台 (89) 國字第89122368號令公布
為培養國民應具備之基本能力,國民教育階段之課程應以個體發展、社會文化及自然環境等三個面向,提供語文、健康與體育、社會、藝術與人文、數學、自然與生活科技及綜合活動等七大學習領域。
一、學習領域為學生學習之主要內容,而非學科名稱,除必修課程外,各學習領域,得依學生性向、社區需求及學校發展特色,彈性提供選修課程。二、學習領域之實施應以統整、協同教學為原則。其學習領域結構如下表:
?? 年級 /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九 |
語文 |
本國語文 |
本國語文 |
本國語文 |
本國語文 |
本國語文 |
本國語文 |
本國語文 |
本國語文 |
本國語文 |
英語 |
英語 |
英語 |
英語 |
英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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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 |
健康與 |
健康與 |
健康與 |
健康與 |
健康與 |
健康與 |
健康與 |
健康與 |
健康與 |
社會 |
生 活 |
社會 |
社會 |
社會 |
社會 |
社會 |
社會 |
社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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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 |
藝術 |
藝術 |
藝術 |
藝術 |
藝術 |
藝術 |
藝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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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 |
自然 |
自然 |
自然 |
自然 |
自然 |
自然 |
自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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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學 |
數學 |
數學 |
數學 |
數學 |
數學 |
數學 |
數學 |
數學 |
數學 |
綜合 |
綜合 |
綜合 |
綜合 |
綜合 |
綜合 |
綜合 |
綜合 |
綜合 |
綜合 |
三、各學習領域主要內涵:
1.語文:包含本國語文、英語等,注重對語文的聽說讀寫、基本溝通能力、文化與習俗等方面的學習。
四、各學習領域學習階段係參照該學習領域之知識結構及學習心理之連續發展原則而劃分,每一階段均有其能力指標。茲將各學習領域階段劃分情形說明如下表:
??? 年級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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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文 |
本國語文 |
本國語文 |
本國語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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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語 |
英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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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與 |
健康與體育 |
健康與體育 |
健康與體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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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學 |
數學 |
數學 |
數學 |
數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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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
生活 |
社會 |
社會 |
社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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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與 |
藝術與 |
藝術與 |
藝術與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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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與 |
自然與 |
自然與 |
自然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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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 |
綜合活動 |
綜合活動 |
綜合活動 |
綜合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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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語文學習領域:
1.本國語文:分為三階段,第一階段為一至三年級、第二階段為四至六年級、第三階段為七至九年級。
(二)健康與體育學習領域:分為三階段,第一階段為一至三年級、第二階段為四至六年級、第三階段為七至九年級。
(三)數學學習領域:分為四階段,第一階段為一至三年級、第二階段為四至五年級、第三階段為六至七年級、第四階段為八至九年級。
(四)社會學習領域:分為四階段,第一階段為一至二年級、第二階段為三至四年級、第三階段為五至六年級、第四階段為七至九年級。
(五)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分為四階段,第一階段為一至二年級、第二階段為三至四年級、第三階段為五至六年級、第四階段為七至九年級。
(六)自然與生活科技學習領域:分為四階段,第一階段為一至二年級、第二階段為三至四年級、第三階段為五至六年級、第四階段為七至九年級。
(七)綜合活動學習領域:分為四階段,第一階段為一至二年級、第二階段為三至四年級、第三階段為五至六年級、第四階段為七至九年級。
(八)生活課程:一至二年級社會、藝術與人文、自然與生活科技學習領域統合為生活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