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二、另,課程綱要-陸、實施要點則自發佈日起生效實施,請縣市轉之所屬國民中小學,惟柒、各學習領域綱要內容顧及教科書編審之必要時程,需自九十三學年度起實施。 (依發文字號:台國字第0920027631號辦理)